摘要:独生子女父母从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证明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各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实施时间节点问题。对于2016年1月1日前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申请当月至子女18周岁,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前,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对2016年1月1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不属于独生子女父母,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优待。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或符合政策未办理的,可携带身份证等到计划生育管理地乡镇卫生计生办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开具独生子女证明。
2、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单位问题。独生子女父母从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证明之日起至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
2022年10月31日前,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励费由所在单位从行政事业费中列支;②企业职工由所在单位从企业公益金中列支;③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兑现,确有困难的,由区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2022年11月1日后,按照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初核、街道(乡镇)级审核的程序做好确认发放工作。
3、咨询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0633-7960727
东港区卫生健康局:0633-8829680
岚山区卫生健康局:0633-2611170
莒县卫生健康局:0633-6209036
五莲县卫生健康局:0633-7965578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633-2959909
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633-2225839
山海天卫生健康局:8316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