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河北省再延长婚假15天,合计18天婚假(不分初婚、二婚)。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河北省再延长婚假15天,合计18天婚假(不分初婚、二婚),晚婚假已取消,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