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要求,禁止在本市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市民群众告知书
广大市民群众:
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家表达喜庆、欢快心情的形式,但是,在一声声烟花爆竹的声响背后,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和危害,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也损害了人体健康,且燃放操作不当极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烟花爆竹燃放引发的各种安全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为了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告知如下:
一、根据《贵港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要求,禁止在本市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内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积极响应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的管控措施,如遇到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分火灾危险,就少一分环境污染!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烟花爆竹相关法律法规,过一个安全、环保、文明、健康的“低碳”春节,“同呼吸,共奋斗”,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携手共建绿色家园!
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