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佛山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佛山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
1、受理范围
(一)办理对象
佛山市户籍居民
(二)办理条件
佛山市户籍居民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身份证明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所需材料
(一)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集体户所在单位公章或户籍所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原件。
2.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提供原件验证,不收缴)。
3.在外市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同时提供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二)注释
受理后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申请人只需在表上签名确认。
3、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南海、顺德所有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均实现立等可取。)
4、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
2.3个工作日后到受理单位领取。(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南海、顺德所有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均实现立等可取。)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
2.选择“户政(治安)”服务;
3.选择“临时身份证申领”按提示操作即可。
注意事项:
(一)丢失或损坏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就业、就读)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从2019年11月7日起,已在我市申办了居民身份证但未领取的本省户籍居民,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成功后,由户籍所在地户政部门审核、签发,并快递给申请人。外省户籍居民暂时不能通过“粤省事”网上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的使用期限是3个月,通过粤省事平台申请审批时间是3天,邮寄收费是在线支付。
5、收费项目信息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
注:不接受现金支付,需用银联卡支付。(如在禅城分局一门式大厅办理,通过自助缴费机进行缴费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