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