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北京交过一段时间社保,现回老家,想把社保转移回当地,如何最方便快捷办理?
北京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转出)
一、无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开通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服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具体流程: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拟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参保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下载“掌上12333”APP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二、已开具养老、医疗参保缴费凭证的,可以通过经办机构窗口或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保跨省转移接续业务。
(一)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此项业务需由申请办理转移职工的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参保职工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原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凭证打印经办机构为转出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对有欠费的参保职工,经办机构需打印《欠费通知书》,并提醒其及时补缴,或确认不补缴。
3.凭证传递由转出人员本人将上述凭证交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过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的,其手续应全部办结成功。
2.当月减员后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需确认当月社保缴费已经记账后方可办理。
【办理时间】全月工作日。
(二)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单位申报操作步骤】
企业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业务报表查询”——点击“打印转移接续参保凭证”——点击“确定”——录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和“参保人员姓名”——点击“生成”后界面会生成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点击“下载打印”——点击“保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查询管理”——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录入“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确定”后界面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点击“下载打印”——点击“保存”。【个人申报操作步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查询管理”——点击“打印转移接续参保凭证”——点击“确定”后界面会生成该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点击“下载打印”——点击“保存”。
个人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查询管理”——点击“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后界面会生成《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点击“下载打印”——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人员必须处于转出未转入状态;
2.参保单位或个人需先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后打印医疗参保缴费凭证;
3.如医疗已操作过转外省,“打印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参保凭证”不允许再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