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发布的《办法》,广州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从“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户籍限制,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制度通道。
近日,广州发布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随后又配合该《办法》发布了调整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调整职工医保筹资及有关统筹待遇标准的两份通知征求意见稿。一系列新调整拟在2022年7月起实施。
参保范围扩展到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发布的《办法》,广州职工医保的参保范围从“本市户籍”改为“就业地或户籍地在本市”,取消户籍限制,为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打开了制度通道;
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将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纳入;
增加《办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中途参保的人群范围;
在补缴处理时,按照有利于参保人的价值取向补付医保待遇。
《办法》将广州原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医疗保险合并成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并维持现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待遇。
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享受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提高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有关要求,广州医保、财政、卫健联合发布通知,拟对广州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范围及标准进行修订,从提高普通门诊待遇支付标准、调整有关就医管理规定、调整普通门诊目录范围等多方面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进一步保障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就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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