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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zfgjj.cn     更新时间:2022-05-23 09:17:52

摘要: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支付的房租,且合计不超过2400元。

2.天津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3.为了保证在资金运用率较高时职工及时获得贷款,《通知》规定了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的两档调节机制: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相同程序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举例:

假设2026年1月、2月、3月、4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分别为89.9%、90.1%、90.2%、90.3%。

2026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最高限额: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