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补照流程(可以使用经办人个人账号登录,无需法人个人账号),实行不见面审批申请(全流程):可登录我局官网-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点击我要申请-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办理。
第一步: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申请人申请补领的,企业登记机关不再指定报刊声明作废,由企业按照自主公示、自负其责的原则,在商事主体注册登记系统办理“营业执照作废声明”,企业填报并确认公示后,将会自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
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流程:请申请人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首页-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通过统一认证方式登录(使用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登录“注意:选择个人登录选项,非法人登录选项”)-进入个人中心-点击“我要申请-全部事项-主体登记(点击下一页查看)-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清算组备案公告、债权人公告、集团成员公示、公司减资合并分立公告-点击“办理”—在正副本下拉框选择遗失毁坏的营业执照副本类型—点击【保存并公示】—点击【确认公示】。
第二步:补照流程(可以使用经办人个人账号登录,无需法人个人账号),实行不见面审批申请(全流程):可登录我局官网-商事主体登记注册-办理入口-“统一认证登录”-点击我要申请-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办理。录入相关必填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点击“下一步”。进入商事主体变更登记页面,点击打开补照变更项,“是否已在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系统上进行公告”选择“是”,在输入框内填写补照原因。填写完相关信息之后,在页面底部点击“进入提交页面”,首先选择“是(全流程)”办理,然后点击下载未签名的申请表,进行电子签名,并在签名表的PDF中点击“提交”全流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