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
1、在深圳市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买住房时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灵活就业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贷款申请当月之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含)以上,并且累计缴存时间不少于三十六个月(含),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本市范围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主要材料:
购买新建商品房、保障房、存量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身份证件、婚姻证明、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现房或存量房)、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还款银行卡复印件、资金划转授权委托书(现房或存量房)。
具体办理要求和材料以办事指南为准。
申请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身份证件、婚姻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如抵押在银行,可提供加盖银行章的复印件)、购房合同、原贷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贷款还款明细和还款计划(加盖原商贷行银行章)、还款银行卡复印件。
具体办理要求和材料以办事指南为准。
贷款额度
可贷额度=(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账户余额)×14,同时不超过最高额度。
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线下办理:预约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服务厅(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龙岗管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