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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截止12月31日

来源:南宁人社     更新时间:2021-12-14 02:06:01

摘要: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跨年不能补缴。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跨年不能补缴。为避免年底扎堆办理,请南宁市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尽快缴费。

一、缴费标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公告》要求,2021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9832元(5819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745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23元/月。

2021年度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3323元至上限17458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进行缴费。月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20年度的社保费还能补缴!

2021年以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导致未缴纳2020年度社保费的,可在2021年底前按照2021年度标准补缴2020年度社保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除2020年度外,其余年度不可跨年补缴。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应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标准(200元-6000元共有15个档次)自行选择档次,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政府对缴费200元-400元分别补贴35元、40元、45元,缴费500元-700元分别补贴60元、65元、7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2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补贴175元,缴费2000元以上统一补贴200元。对脱贫人员等6类特殊困难群体在“十四五”期间保留的100元缴费档次,继续给予30元的缴费补助。

二、缴费方法

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广西税务提供以下两种缴费渠道:

(一)线上缴费渠道

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爱南宁APP、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进行缴费。

(二)线下缴费渠道

1.灵活就业人员

(1)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桂林银行等7家银行柜台。

(2)办税服务大厅。

2.城乡居民

(1)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2)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柳州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等12家合作银行柜台;

(3)农信社、桂林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点;

(4)部署在村委、社区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

(5)办税服务大厅。